《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承包人有权获得工期顺延和(或)费用加利润补偿的情况有()。
发包人提供图纸延误
由于承包人自身原因为工程合理施工和安全保障所必需的暂停施工
发包人增加合同工作内容
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进度款
发包人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
《标准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由于发包人原因导致的延误,承包人有权获得工期顺延和(或)费用加利润补偿的情况包括:①增加合同工作内容;②改变合同中任何一项工作的质量要求或其他特性;③发包人延误提供材料、工程设备或变更交货地点;④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的暂停施工;⑤提供图纸延误;⑥未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预付款与进度款;⑦发包人造成工期延误的其他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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