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1】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一: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并报法定代表人审批,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事件二:总监理工程师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下列工作:①组织召开监理例会;②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③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④组织审查工程变更;⑤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
事件三:总监理工程师在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有一台起重机械安装后未经验收即投入使用,且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
事件四:工程完工经自检合格后,施工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报送了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申请工程竣工验收。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了竣工资料,认为施工过程中已对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验收且均合格,随即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中签署了预验收合格的意见。
【问题】:
1.指出事件一种的不妥之处,写出正确做法。
2.逐条指出事件二中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和不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工作。
3.指出事件三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说明理由。写出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
4.根据《建设工程监理规范》,指出事件四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写出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竣工预验收中还应组织完成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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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1)不妥之处一: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组织编制了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监理合同签订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总监理工程师组织编写监理规划。
(2)不妥之处二:监理规划报法定代表人审批。
正确做法:监理规划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
(3)不妥之处三:第一次工地会议后,项目监理机构将监理规划报送建设单位。
正确做法:项目监理机构应在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
2.事件二中,总监理工程师可委托和不可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完成的工作如下:
①组织召开监理例会可委托;
②组织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不可委托;
③组织审核分包单位资格可委托;
④组织审查工程变更可委托;
⑤签发工程款支付证书不可委托;
⑥调解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的合同争议不可委托。
3.(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随即向施工单位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整改。
理由: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总监理工程师应向施工单位签发暂停令,并及时通知建设单位。
(2)施工单位整改的内容有:
①监理机构要求施工单位停止使用该起重机械;
②在使用该施工起重机械前,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
③施工单位验收合格后,要求施工单位整理相关验收资料报送监理机构。
监理机构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提出复工申请表,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经建设单位同意,签发复工申请,施工单位可以启用该施工机械。
4.(1)不妥之处:总监理工程师仅组织审查了竣工资料,即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中签署了预验收合格的意见。
(2)项目监理机构应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及竣工资料,组织工程竣工预验收。存在问题的,应要求施工单位及时整改;合格的,总监理工程师应签认单位工程竣工验收报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