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20】背景:某高速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标段,合同工期为145天,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网络图如下图所示:【问题】1.驻地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进度计划中,总工期是多少?是否符合合同工期的要求?2.工程施工两个月时,应当地村民出行要求,对F工作进行部分设计调整,使F工作的施工受到影响,停工5天。设计变更后,已完成(质量合格)价值10万元的工程因改线而废弃。请问施工单位可否向建设单位索赔工期及费用?为什么?
批准的总工期为136天,符合合同工期145天的要求2.因F工作在关键线路上,因此可以索赔工期和费用。但延误天数5+总工期=5+136=141天,未超过合同工期145天,所以不能给予工期延长,只能索赔因变更设计而废弃的、质量合格的工程费用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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