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题6】背景:
某工程,签约合同价为9800万元,合同工期18个月。
合同约定:①预付款支付比例为签约合同价的20%,从工程的第四个月开始,分8个月进行等额扣回。②工程质量保证金从每月进度款的3%扣留。③施工合同约定,因清单工程量偏差和工程设计变更等导致的实际工程量偏差超过15%时,可以调整综合单价。当工程量偏差超过15%,超出15%部分调整综合单价,调价系数为0.9;当工程量偏差减少15%以上,减少剩余部分工程量单价调值系数1.1,规费综合费率8%(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和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综合税率9%(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费、其他项目费、规费之和为基数)。
事件1:5月份时,A、B两分项工程因设计变更导致工程量变化,A分项综合单价为280元/m³,B分项工程综合单价为420元/m³。两项均在当月完成。
事件2:在6月份施工中,某分项工程清单综合单价为539.28元/m³,其中使用一种材料暂估价2580元/吨,现确认价格为3450元/吨,该材料在分工工程中使用量为0.05吨/m³。
【问题】
1.计算本工程预付款金额,4-11月份扣回的预付款为多少万元?
2.A、B分项工程是否调整单价,并说明理由?若调整,调整后单价为多少?计算调整后A、B分项工程的工程价款为多少?
3.针对事件2,该分项工程应批准的综合单价为多少?
4.考虑事件1,计算3、4、5月份的工程应签认的进度款为多少?(涉及到金额的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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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预付款:9800×20%=1960.00万元;4-11月每月扣回的预付款为:1960.00/8=245.00万元;
2.(1)A分项工程单价应该调整,因为A分项工程量增加了(1560-1200)÷1560×100%360/1200=30%>15%,故应调价。
A分项工程调整后价格为:280×0.9=252元/m³
A分项的工程款为:[1200×1.15×280+(1560-1200×1.15)×252]×1.08×1.09=508267.87元
(2)B分项工程应该调整单价,因为B分项工程减少了(980-745)÷980×100%=23.98%>15%,故应该调价。B分项工程调整后价格为::420×1.1=462元/m³。
B分项工程价款为:(745×462)*1.08*1.09=405180.47元
调整后A、B分项工程的工程总价款为:508267.872元+405180.47元=913448.34元
3.综合单价:539.28+(3450-2580)×0.05=582.78元/m³
4.(1)3月份应签认的工程款:560×(1-3%)=543.20万元
(2)4月份应签认的进度款:760×(1-3%)-245.00=492.20万元
(3)5月份增加工程价款:[1200×1.15×280+(1560-1200×1.15)×252-1200×280]×1.08×1.09+(745×462-980×420)×1.08×1.09=33373.62元
5月份实际签认的进度价款为:(9000000+33373.62)×(1-3%)-2450000=6312372.411元=631.24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