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3】背景:
某工程项目由A、B、C三个分项工程组成,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确定中标人,合同工期5个月。各月计划完成工程量及综合单价如下表所示:
承包合同规定:措施项目费以分部分项工程费用的2%计取,其他项目费为20.86万元,规费综合费率为6%(以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之和为基数),增值税率为9%。
【问题】
根据清单计价规范规定,计算本工程合同价(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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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答案:
(1)分部分项工程费=1100×180+1550×480+3050×375=2085750.00(元);
(2)措施项目费=2085750.00×2%=41715.00(元);
(3)规费=(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0%=(2085750.00+41715.00+208600.00)×6%=140163.9(元);
(4)工程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税金
=(2085750.00+41715.00+208600.00+140163.9)×(1+9%)=2699089.50(元);
或工程合同价=(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1+规率)(1+税率)
=[(1100×180+1550×480+3050×375)×(1+2%)+208600]×(1+6%)×(1+9%)=2699089.50(元)。